[担保]新华联(000620):2022-088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12-20 19:00:02 来源: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8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5.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2.0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资金需求,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崇基”)、北京潮起潮落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起潮落”)、北京运河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河长基”)与浙江普光鑫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光鑫和”)签署《担保借款协议》,普光鑫和向新崇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贷款期限为 1年。新崇基及潮起潮落分别与普光鑫和签署《房产抵押合同》,以其名下的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运河长基与普光鑫和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所持的潮起潮落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担保登记之日起至债权实现之日止。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4月 28日及 2022年 5月 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崇基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崇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39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新崇基提供的担保额为 5.44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8.1726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9.5442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 率本年度担保授权资产负债率70%以上总额已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授权担保的余额此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潮起潮落、运河长基新崇基100%131.99%1,000,000217,774500781,726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宣庄户村中街 111号

成立日期:2005年 12月 26日

法定代表人:陈浩然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新崇基 100%的股权,新崇基未进行过信用评级,其因六起案件未履行法院判决的给付义务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新崇基将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提高公司回款,力争早日筹措足额资金以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新崇基资产总额 191,701.91万元,负债总额 250,332.4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元、流动负债总额 250,332.48万元),净资产-58,630.5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 0元,利润总额-17,479.65万元,净利润-17,479.65万元。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新崇基资产总额 192,847.44万元,负债总额 254,538.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元、流动负债总额 254,538.37万元),净资产-61,690.93万元;2022年 1-9月营业收入 6,286.39万元,利润总额-3,060.35万元,净利润-3,060.3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崇基及潮起潮落分别以其名下的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运河长基以其所持的潮起潮落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为《担保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用等普光鑫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担保登记之日起至债权实现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借款及担保是基于新崇基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5.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2.0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54.96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13.91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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