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实,并仔细核对了公司财务报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对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903 号),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
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
担保行为,也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无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姚宏、卢超军、杨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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