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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河南“大学生掏鸟案”代理律师付建发视频称,当事人闫某即将出狱,其父粉刷新屋,静待儿子归来。2014年,大一学生闫某和朋友先后掏了共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销售获利1080元,闫某与同学分别获刑10年半和10年。5月11日,闫某父亲表示,闫某三次减刑将近两年,还自学了吉他,收了四五个狱友作徒弟,“我一直在申诉。前不久去看他,他劝我算了,说回来要创业,好好生活。”
原标题:大学生掏鸟获刑10年半当事人将出狱:狱中自学吉他 收了四五个狱友作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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