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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文物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自2020年9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5900余起,追缴涉案文物10万余件,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以来,公安机关先后发布两批公安部A级通缉令,对2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开展全国通缉,目前已到案19人;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700余起。
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追缴青铜器、瓷器、陶器等各类文物10万余件,其中一、二、三级珍贵文物8600余件,包括东汉“昭君出塞”铜镜、宋代龙泉窑青釉八方盏等一级文物。
公安机关还积极探索搭建网络模型,创新研判打法,主动侦查打击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完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健全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探索建立文物专家随警作战机制,为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提供信息、专家、技术等全方位支撑。
同时,结合近年来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际,2022年以来,公安部与最高法、最高检、国家文物局出台《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会同中宣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完善法律保障,推动部门协作,有力支撑保障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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